本網訊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,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擘畫、領航推動的重大改革實踐。早在福建工作期間,他便洞察林業發展的深層矛盾,深刻提出“林改四問”,為這場關乎綠水青山與民生福祉的改革指明了前進方向。遵循這一方向,拿口鎮莊上村直面“搶山造林”后村集體林地資源流失的歷史遺留問題,積極探索“國有林場+村經濟合作社+林農”的合作造林模式,不僅有效激活了林地經營權和使用權,逐步收回被“搶造”的山林,將流失的集體資產重新盤活,更實現了“保底收益+一年一分紅+采伐再分紅”的收益模式。2024年莊上村成功收回78畝林地,收到年支付預分紅2340元,成功走出了一條鄉村振興的新路子,為閩北各村解決林業歷史遺留問題提供了新思路。
莊上村簽約儀式 鐘啟孜 攝 近年來,隨著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深化,林地經濟價值凸顯,因“搶山造林”導致“分山”不均的矛盾在莊上村村民心中不斷激化。同時,伴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速,莊上村也面臨著農村勞動力外流嚴重、單家獨戶經營困難等問題。 “當時家里有勞力的,就有大幾十畝山,沒有勞力的,就幾畝。” “我家沒山,掙不到錢,不然我也去城里買房買車。” “光是賣木頭就賣了好幾萬,掙錢得很。” 在入戶走訪中,提起林地相關的話題,村民滿腹牢騷,對早期“搶山造林”非常有意見,都覺得不公平,自己吃虧了。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,化解潛在矛盾糾紛,莊上村以推進森林生態銀行工作為契機,成立工作專班,組建一支12人的入戶宣傳小分隊,構建“村兩委+黨員+戶代表+村民代表”的協調聯動工作機制,挨家挨戶走訪,做政策宣傳解釋工作,了解村民意愿,爭取村民的支持與認可。 “大部分的村民都非常支持這項工作,小部分村民我們也是通過攀人情、講政策,曉之以理、動之以情。”村黨支部書記林春輝表示,“經過前期的溝通協調,最后召開村民代表大會,決定采用整村推進的方式,把林地全部收回村集體,與營林公司進行合作造林,村民支持率達到100%。”
莊上村工作專班入戶走訪 鐘啟孜 攝 破重山,斬萬難,終得見青山。在鎮黨委政府的支持下,莊上村成立經濟合作社與邵武市廣森營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(簡稱營林公司)達成合作,采取整村推進合作造林模式,村集體將承包經營權到期和主伐結束的山林收回,逐片簽訂為期30年的合作造林合同,開啟了一場“綠山林、富口袋”的林改實踐。 根據合作造林協議,營林公司全面承擔造林、撫育和采伐等各個環節的投入與管護職責,有效解決了以往單家獨戶“無力管、管不好”的持續性管護難題。憑借“保底收益+一年一分紅+采伐再分紅”的多元收益機制,村集體可穩定獲得合作造林利潤的40%。在這一模式的推動下,莊上村村民對山林經營風險的擔憂大幅減少,對集體合作的信心不斷增強,參與積極性顯著提高。 “這種合作模式很好!我們不僅有保底收益,還能在年底分紅,主伐時還能再分紅。”村民代表鄭開強笑著說,“現在年輕勞動力都外出務工了,這樣我們不需要增加勞動負擔,每年也可以收到分紅。” 具體而言,根據立地質量登記,土地被劃分為I、II、III類地,給予600-1200元的保底收益。在間伐和主伐時,扣除已提前獲得的分紅后,采伐收益中的40%將再次進行分紅。此外,村民手中的林地主伐一片收一片,每畝收取30元林地使用費,年底分紅按人口分配,確保村民共享發展成果。 莊上村的這一創新舉措,順利解決了歷史遺留問題,目前已成功收回78畝林地。通過整村推進的方式,將承包經營到期的人工商品用材林全部納入合作造林范圍,國有林業公司占60%,莊上村經濟合作社占40%。其中,村經濟合作社的40%收益中,村里收取20%作為村財收入,用于村里的基礎設施建設,剩余的80%則按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現有人口進行分紅。村經濟合作社與國有林業公司共同申請辦理該宗地的不動產權證,確保合作造林的合法性和規范性。
莊上村全景 黃智偉 攝 “莊上村的整村推進、合作造林模式,實現了村集體資源的增加與村民增收的有機統一,為鄉村振興注入了新的活力。雖然前期只收回78畝的林地,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,我相信村集體手中收回的林地將會越來越多。”鎮黨委書記葉其拯表示:“這一模式的成功實踐,為其他地區解決林地歷史遺留問題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借鑒,也為推動林業現代化發展、實現農村可持續發展開辟了新路徑。” 作者:黃泓 鐘啟孜 編輯:朱綺文 審核:繆順春 李婷 終審:陳一沿 |